潍城区关于加强旅馆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旅馆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通告如下:
一、严格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旅馆业主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旅馆业主及从业人员要熟知疫情防控政策,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常识和应急处置流程,按要求配备测温、消杀、防疫等物品,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严格“防疫岗”设置。在旅馆入口处设置“防疫岗”,由专人负责对所有进入人员落实“扫场所码、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戴口罩”规定。入住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能入住。
三、严格员工监测。所有在岗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戴口罩,健康码、行程码正常。加强对员工的排查和健康监测,实行每日体温监测,建立员工体温监测台帐。强化员工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严格落实7天至少2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四、严格入住管理。严格落实旅客实名登记制度,严防无证入住、一证多住等问题发生。有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在报告社区、主管部门的同时,做好就地管控。
五、严格依法处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对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风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潍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