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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出租车运价最新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06-20 06:4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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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关于调整诸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各方合法价格权益,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调整诸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现将有关事项

关于调整诸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各方合法价格权益,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调整诸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运价

(一)基本运价

1.起租费: 60元/2公里。

2.车公里租费: 2公里以上,计价单位为每公里,标准型每公里运价为1.60元。

(二)特殊情形运价

1.等候收费和低速运行费。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计时收取。累计每满5分钟加收1公里租费,不满5分钟不收。

2.空驶费。空驶里程基数为4公里,运行里程4公里(不含)以上,每公里加收50%公里租费。

3.夜间收费:22时至次日5时加收20%的租费。

二、有关要求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在车辆规定位置张贴明码标价签,使用符合规定的计价器,并按规定出具发票。

本通知自12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4日。《诸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暂行规定》(诸交字[2001] 42号)、诸城市物价局、诸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诸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诸价字[2014] 10号)文件同时废止。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调表期间,允许存在两种价格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价格标准;没有调整的,继续执行原价格标准。

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城市交通运输局

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