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9月23日以来,青岛市返(来)金冢子镇人员要立即主动向镇、社区、村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服从管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上述人员要及时主动到镇卫生院接受核酸检测,去时请佩戴口罩,并带好身份证。
二、辖区群众近期尽量不要前往青岛,若确有必要前往,要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提前3天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待批准后再行启程;从青岛市返回后,要如实报告在青岛行程和密切接触有关人员,并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进行健康管理。
三、广大群众要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出入公共场所主动出示健康码;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秋冬季是流感多发期,要做好预防。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向镇、社区、村报告,主动就医。
请相关人员尽快自觉打电话申报登记,对不主动申报登记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也请广大群众积极提报上述人员线索,我们将对相关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申报线索提报电话:0536-4791001
特此通告。
金冢子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