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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06 00:5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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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货运车辆限行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货运车辆限行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型

危化品运输车、车辆总质量大于4.5吨(含)以上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含拖拉机)、畜力车。

二、限行区域

峡山街以北,峡宁街以南,昌峡路以西,潍峡路以东区域内道路,以上区域均不包含本道路在内。

三、限行规定

限行车辆确需出入限行区域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办理道路通行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城市配送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每天22时至次日6时(含)向禁行区域内实施物流配送运输的,无需办理道路通行证。

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以上拟采取的各项措施,请广大市民及社会群体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5月9日-5月15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 xsq_jjdd@wf.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6-828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