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申领的实施时间
按照中央、省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我市应于年底前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根据方案,我市今年淘汰超2.4万辆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为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市政府研究通过了《潍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补贴的实施范围和时间。在6月27日至9月30日期间,在我市办理报废手续并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补贴的标准按照“早淘汰、多补贴,晚淘汰、少补贴”的原则,根据不同车型和初次登记时间,在底前淘汰的,每辆车给予4000元至3.2万元不等的补贴;在1月1日至9月30日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30%,每辆车给予2800元至2.24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