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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买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发布时间:2023-01-18 19:5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潍坊市买房提取公积金,潍坊市提取公积金条件,潍坊市买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内容简介

潍坊市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称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

潍坊市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称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人民法院拍卖的罚没住房和强制执行的住房。

其他提取公积金条件范围参考

潍坊市公积金提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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