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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冬春季国内来昌返昌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3-02-04 15:4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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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根据省委、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通告要求,结合昌乐县全域均属农村地区的实际,现就冬春季国内来昌返昌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潍坊市以外人员健康管理措施1.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昌返

根据省委、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通告要求,结合昌乐县全域均属农村地区的实际,现就冬春季国内来昌返昌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潍坊市以外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1.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昌返昌。疫情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昌返昌,如确需来昌返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包括14天内到过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昌返昌后实行14天集中隔离,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1)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昌人员

若外出前目的地已经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仍然前往的本县居民,由相关镇(街、区)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劝导其春运期间留在当地,必须返昌且符合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条件的,返昌后第一时间由相关镇(街、区)安排专人“手递手”接回,进行14天集中隔离。

若外出前目的地尚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本县居民,由相关镇(街、区)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劝导其春运期间留在当地,必须返昌且符合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条件的,返昌后第一时间“点对点”到恒悦宾馆集中服务点(地址:昌乐县新城街2400号,电话:13964670551)进行14天集中隔离,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2)其他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昌人员

必须来昌且符合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条件的外地居民,来昌后第一时间“点对点”到恒悦宾馆集中服务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2.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下辖区县)的低风险地区人员

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昌返昌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第14天到居住地所在镇(街、区)指定的核酸检测采样点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

应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未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昌返昌后第一时间到恒悦宾馆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出核酸检测结果前,避免与他人无防护接触。到居住地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第14天到居住地所在镇(街、区)指定的核酸检测采样点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4.省内市外人员

(1)重点行业来昌返昌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隔离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风险较大行业从业人员,应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未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昌返昌后第一时间到恒悦宾馆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严禁与他人无防护接触。到居住地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第14天到居住地所在镇(街、区)指定的核酸检测采样点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非重点行业来昌返昌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来昌返昌人员抵达14天内,流出地疫情风险等级上升或存在较高疫情传播风险的,按照重点地区防控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潍坊市以外人员行前报备

1.省外来昌返昌人员,须通过“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可登陆“爱山东”APP或扫描附件中的二维码,点击“入鲁返鲁人员自主申报”),将个人信息、来昌返昌时间、交通工具、14日内旅居史、7日内核酸检测等信息提前3天报备。

2.省内市外重点行业来昌返昌人员,须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或镇(街、区),将个人信息、来昌返昌时间、交通工具、14日内旅居史、7日内核酸检测等信息提前3天报备。

三、居家健康监测要求

居家健康监测由居住地所在镇(街、区)疫情防控部门负责实施,相对封闭管理场所(如学校、医院、银行等)由所属单位疫情防控部门负责实施。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改变等症状),立即向县疾控中心(电话:6222255)报告并按规定转送县人民医院(电话:6232120)诊治排查。

四、责任追究

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至3月8日,上述防控措施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