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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养老金领取待遇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4 09:3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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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领取额度1、参保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2、60周岁以下,连续缴费15年的投保人员最多可每月领取501.37元(不包括利息);3、60周岁以上按照缴费档次补缴的,最多可领取月养老金491元;4、70岁以上,最多可领取417元;5、参保人员在缴费期

领取额度

1、参保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

2、60周岁以下,连续缴费15年的投保人员最多可每月领取501.37元(不包括利息);

3、60周岁以上按照缴费档次补缴的,最多可领取月养老金491元;

4、70岁以上,最多可领取417元;

5、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受益人(政府补贴缴费资金除外);

6、潍坊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75元。

计算方法:

月养老金待遇=基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近日,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自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4元,增长幅度为20.3%,直接惠及我省1500多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年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近年来,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我省建立和完善了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按照国家制度设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从我省情况看,这两部分待遇呈现“双增长”的趋势。一方面,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