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1月8日起至1月20日止。
二、申请材料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资料:
(1)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证书,包括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3)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
(4)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律师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应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律师本人的执业证明,包括律师执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2)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得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3)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4)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3.有意愿报名者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以上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1月20日前寄或送至山东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邮寄材料不予退回。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2号山东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减灾楼3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1603562,邮编:250031。
电子版请送至112230210@QQ.com。
三、审查与面试
1.资格审查和初选。山东省气象局成立招聘委员会,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3家律师事务所进入面试。
2.面试。招聘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对参加面试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面试、综合评定,提出1家拟聘任律师事务所名单。
四、聘任
对决定聘请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山东省气象局将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两年,聘用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将明确服务我局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及相关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