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金额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为每人1000元。
(二)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确定。
(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
二、申请材料
1.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实现数据共享后取消该材料);
2.直系亲属身份证;
3.死亡人员身份证;
4.死亡人员社保卡。
三、基本流程
1.窗口提交材料;
2.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3.终止拨付待遇。
四、收费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地点
潍坊市社会保险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4号)。
七、咨询电话
0536-810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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