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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安丘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4 19:24:08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潍坊安丘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有关事项,潍坊安丘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容简介

1、缴费时间及方式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三险7月27日至9月25日、五险7月27日至8月20日集中缴费(节假日除外),请合理安排缴费时间,避免造成拥挤。2、今年缴费可以按以下方式缴纳职工保险:(1)只缴养老和工伤,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2)养老、医疗

1、缴费时间及方式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三险7月27日至9月25日、五险7月27日至8月20日集中缴费(节假日除外),请合理安排缴费时间,避免造成拥挤。

2、今年缴费可以按以下方式缴纳职工保险:

(1)只缴养老和工伤,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2)养老、医疗、工伤一票征缴,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25日(按医保有关政策规定,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的,视为欠费,欠费期间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在3个月以上的,重新缴费时,不管是否补缴欠费,均实行3个月的医疗免责期,即自补缴之日起3个月以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时,默认为三险全缴,如有其他情况请向开票人员说明。

2、缴费标准

1、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字﹝﹞48号)文件规定:度全市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统一按17284元执行;下限可按3457元执行,也可按3269 元执行。职工退休计算待遇时,按照个人实际缴费基数进行指数对比核算,个人实际缴费基数将影响退休养老金待遇。(代理灵活就业人员按3269元基数执行,执行3457元至17284元基数的人员请对开票人员说明,因退休、调动要求缴至哪个月的,要对开票人员说明,未说明的统一缴到6月)。

2、正常续缴社保费人员:本次需缴纳7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见附表。(因3月至6月医疗比例调整,正常缴至6月份的人员从本次缴费中冲减,所以实际缴费额小于年缴费额)。

3、缴费注意事项

1、今年因缴费人员众多,缴费情况复杂,如急需使用医疗保险(住院、慢性病等),请先到市民之家3号馆一楼西厅缴纳养老和工伤保险,携带缴费单据再到市医保中心大厅缴纳医疗保险。此类情况开票时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市医保中心地址:长安路与三马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2、根据潍政发[]9号文件规定,原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5%调至6%,今年缴纳医疗保险可自愿加生育保险(生育报销用,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6%(无生育、社保卡不返钱,享受住院报销),9%(无生育、社保卡返钱、享受住院保销),7%(有生育、社保卡不返钱,享受住院报销),10%(有生育、社保卡返钱,享受住院报销) 。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缴生育保险并在缴费时告知开票人员,否则默认只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三险。

3、根据潍坊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的通知(潍医保发[]25号)文件规定,3月至7月降低2.5个百分点,8月至12月降低1个百分点,1月恢复原费率。正常缴至6月份的人员,3月至6月按原费率缴费,从今年缴费总额上冲减,即:3月至6月多缴的医疗保险,从7月至12月通过调缴费比例冲减,今年缴费最少要缴到12月,不然无法调比例冲减,特殊原因(退休、调动)无法缴至12月的,3至6月多缴的医疗费请到市医保中心进行退款。

4、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政发[]9号)文件规定, 度大额医疗年度为4月至12月每年 90 元,度起每年150 元。

5、按9%或10%缴纳医疗保险的,长期护理保险将从社保卡中扣减。

6、到达退休年龄的代理人员应到龄当月1日至25日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一寸彩色相片一张申报退休,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申报不及时导致延误退休的,请自行承担后果。

7、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测温检查,严格做好个人防护。